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条例

 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条例

 

2008年12月

 

重点实验室的仪器管理与使用遵守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,以充分发挥仪器资源的效用,有偿使用为基本原则,特定以下使用和管理条例:

 

1.无论购买仪器的经费来源如何,价值几何,都鼓励参加实验室内仪器开放平台;仪器负责人可根据仪器的状态和使用情况,提出是否对实验室内开放,用学科建设经费购买的仪器原则上都要对学院开放;

 

2.仪器有偿使用,测试费用划拨到学院的专门账户,用于仪器的维护和消耗品补充。

 

3.对于机时紧张的仪器,实行提前一周预约制,每个课题组预约测试时间不能超过1天。

 

4.开放仪器计算一定工作量,以肯定仪器管理人员的劳动。仪器负责人本人可直接或指定一位年轻老师具体负责仪器的开放。工作量计算,以所收取的测试费用为依据。